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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音乐教育重在素质

1998-03-12 来源:光明日报 李韵 我有话说

近些年来,让孩子学音乐已成为许多家长的共同行为。然而此举的目的却不径相同,其中不乏一些偏颇、甚至错误的想法。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儿童的音乐教育呢?本报记者专访了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系教授、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姚思源教授。

记者(以下简称“记”):现在有不少人认为,学习音乐特别是乐器,对开发儿童的智力大有裨益。为此一些家长就纷纷将孩子送进各类音乐培训学校(班),有的甚至不惜重金聘请音乐家教,为的就是让自己的孩子能比同龄人出色。对此您是怎么看的?

姚思源教授(以下简称“姚”):辽宁新城一所小学曾作过调查,学习音乐的孩子的文化课成绩普遍高于没学音乐的孩子。在生活中也时常能感觉学音乐的孩子比较有灵性。让儿童学习具有审美价值的、好的音乐作品,对他们智力的开发确实是有益的。但是,这种帮助,并非像某些音乐培训机构所宣传的那样,什么学习音乐可以全面开发儿童的左脑,培养他们的动作协调能力……这些宣传都片面夸大了音乐对智力的开发作用。我们应该认识到音乐教育是美育的一种具体形式。它是对儿童进行“美”的教育,让他们懂得鉴别、欣赏“美”,并通过“美”在德、智、体各方面的扩散渗透,来完成对孩子人格的塑造。也就是说,美育与德智体教育相辅相承,共同为培养儿童整体素质发挥着重要作用。美育的核心是“美”,抛开核心,跨越核心的教育,而只谈对智力的开发,显然是片面的,很容易将美育引向歧途。

记:都说“熟能生巧”,为什么不少孩子花了许多时间反复“磨”几支曲子,演奏得也相当熟练,但在参加考级时成绩总不理想呢?

姚:这是教师家长在音乐教育中的思想误区造成的。因为音乐教育包括技术和素质教学两部分,它们是同步发展的。熟能生巧指的是技术教学方面。在音乐中,的确是没有技术就没有艺术。没有一定的演奏技术,无法正确使用音乐语言,何谈艺术美?但绝非有了技术就有了艺术。家长教师不愿让孩子花更多的时间去了解音乐的风格、背景、内涵以及基本乐理等涉及音乐素养的知识,这种作法是错误的。没有相当的音乐素质,不能真正理解乐曲,即便有娴熟的技巧,也不可能对其进行完美的表现,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也就无从谈起了。这也许正是许多孩子学习音乐数年却提高不大的症结所在吧。

记:常听到一些家长反映,自己的孩子学到一定时候就不愿意练了,不知怎样才能激发孩子的学习热情。您对此有何建议?

姚:音乐教学绝不是简单的技术操练,而是逐步培养、提高儿童对音乐的感受和欣赏能力的过程。这个过程包括许多步骤,其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训练“音乐的耳朵”,没有音乐的耳朵,再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。只有听懂音乐语言,才能感受到音乐的美。此外,由于音乐特殊的表达方式,它的艺术形象是非具象的,有不少作品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,这更增添了儿童理解的难度。由于儿童的心理特点,对于他们不能理解的东西不易产生兴趣。家长教师们不是培养儿童的音乐素质,提高其对音乐的理解能力,而是一味地强迫他们进行机械的技术操练,孩子们产生厌烦心理也就不足为怪了。我认为在教学中注入新的内容,比如引导他们感受音乐中的美,介绍乐曲演奏外的相关知识,启发他们想象音乐中的艺术形象等,都会使孩子们产生新的兴趣,从而产生求知欲。

记:作为音乐教育专家,您对已经或即将让孩子学音乐的家长有何衷告?

姚:学音乐是一件好事,有利于孩子的整体素质发展。但应重在提高个人音乐修养,增强文化素质,而不要片面地认为只有学习音乐才能全面提高孩子的个性素质;更不可过早地为孩子定下以音乐为谋生手段的道路,要把眼光放得更广阔一些。孩子在学习音乐过程中,家长应尽量培养他们的学习主动性,不要强迫,不可急功近利。另外,由于现在没有一种对教师资格的认定办法,教师队伍鱼龙混杂,所以为孩子选择一个好老师也是十分重要的。我以为,合格的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文化水平。需要强调的是,我所说的文化水平并不仅仅是其音乐专业本身,还要包括他的个人文化修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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